江苏越湖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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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湖动态//张瑶律师撰写的案例入选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优秀业务案例》

近日,越湖律师事务所张瑶律师撰写的《仇伟某诉仇如某、仇静某及第三人苏州某有限公司继承纠纷案一-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解析》,入选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优秀业务案例》。

该案系适用民法典审理打印遗嘱效力的典型案例。在面对被告持有两份律师见证遗嘱的不利局面下,承办律师通过收集证据,抽丝剥茧还原事实,从形式和实质两个维度否定了遗嘱的有效性。最终历经一审和二审,法院均认定两份见证遗嘱无效,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了案涉遗产,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继承权利。该案有利于推动打印遗嘱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,也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律师的见证遗嘱业务。明确了打印遗嘱在形式要件上应当当场订立、当场制作、符合时空一致性,两个以上见证人必须全程见证;实质要件上应当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得加入打印人自己或他人的意思,继承人或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进行回避,否则将导致打印遗嘱无效。

该案例还曾荣获苏州市律协十佳婚姻家事优秀案例。

张瑶律师长期深耕于建设工程与家事纠纷领域,在此前还被评为苏州市吴中区优秀律师。